【轉知訊息】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辦理「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
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3年2月6日北區國稅綜合字第1130001635 號函及本分局「113年度推行租稅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一、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事宜 (4-5月):
(1)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如受疫情影響延長申報期限,請多運用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方便又快速。
(2)使用手機申報綜所稅,可線上編修資料,並可用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最方便。
(4)就符合條件之簡易申報案件,國稅局於113年4月25日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請多加利用。
二、其他一般性租稅宣導用詞(全年)
(1)發票存雲端,載具歸戶更便利。
(2)112年1月1日起滿18歲為成年,除符合受扶養條件外,應自行申報綜所稅。
(3)節能電器退稅不用憑證也可以線上申辦,請多加利用,方便又快速。
(4)申報房地合一稅,請多利用「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