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閱讀風氣並活化過期期刊的生命力,提高過期期刊持續利用之價值,邀請愛尋寶及熱愛閱讀的您共襄盛舉。
一、 販售內容
1、總館暨各分館及閱覽室已逾保存期限之過期期刊【週刊(含雙週刊、半月刊等非足月出刊類型)保存6個月;
其餘刊期(含月刊、季刊、年刊等)保存1年】。
2、販售內容為總館暨各分館及閱覽室現存之過期期刊,另總館為因應長期保存價值訂有合訂本者,則不在販售
範圍內。
二、辦理方式
1、辦理日期:115年4月11日及10月17日,星期六。
2、辦理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2時。
3、辦理地點:總館暨各分館及閱覽室,智慧圖書館除外,
4月11日暫不辦理館舍(採滾動式異動):三重分館及永和親子(配合各項工程施作)。
4、售價:每冊為新臺幣2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