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大同分館演講廳所在建物於民國70年建成,前身為公所活動中心使用,後於民國99年進行整建, 並於民國100年移由市圖管理。本建物於108 年辦理建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作業,評估報告載明本建物耐震能力未符合現行耐震法規需求,須辦理耐震補強及損壞修繕,為維護建物安全,遂辦理本工程。經評估,耐震補強施工範圍主要為建物1樓(目前由區公所管理,未來將規劃為調解委員會使用),演講廳位於建物2樓,併此工程辦理舞台燈光音響設備升級作業。
演講廳於112年11月1日至113年4月1日期間辦理環境設備升級計畫,除拓寬舞台深度,並將投影機、升降螢幕、舞台燈光、擴大機、麥克風系統、數位混音座等進行汰換更新,優化民眾參與各項音樂、戲劇、講座及電影之觀賞體驗,並成為汐止地區對外提供場地租借暨藝文發展與交流的重要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