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參訪導覽(線上申請)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館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新北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推廣圖書館利用,特制定本說明。
二、以國內外機關、學校(含幼兒園)、社團為申請單位,應於參訪日7天前提出,每時段僅開放1單位申請。對象分為兩種:
1、一般、班級訪問:包含幼兒園、課後托育中心(安親班)、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社會人士、機關團體及其他。原則申請參訪人數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圖書館專業訪問:包含國家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大專院校圖書館、學校圖書館、專門圖書館。原則申請參訪人數50人以下。
三、原則參訪時間、時段:週一至週五
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6:00
國定假日及每月最後一週星期四為清館日,不開放申請。
總館寒暑假期間因進館人數多,為維護本館閱讀環境且導覽品質不佳,無法承接來自學校(含幼兒園)、社團、課後托育中心(安親班)、托兒所,及一般非圖書館學術交流團體申請導覽服務。
四、申請方式:填寫「參訪導覽申請表」,來函或以傳真、電子郵件、親自送達等方式提出申請,免書證謄本。
五、參訪日期經本館核定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因故取消應於參訪日3天前來函或以傳真、電子郵件、親自送達等方式提出參訪異動申請表通知本館,否則恕不受理該單位本年度再次申請。
六、語音導覽系統(子母機語音導覽):為保持總館導覽品質,凡國小高年級(含)以上參觀者,需配戴導覽機。若有人為破壞或遺失,需依規定賠償。
七、經排定之參訪日期、時間,如本館舉辦重要活動時,本館得取消該項參訪。
個人導覽(現場登記)
一、服務對象:1-3(含)人以內之一般民眾
二、服務時間:
週一14:00~16:00 (登記時間:14:00~14:15,15:00~15:15)
時長約45分鐘/場
三、服務地點:於一樓櫃台左側之愛心櫃台現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