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5年2月25日文創字第1153005135號辦理(附件1)。
二、為落實文化體驗向下扎根,厚植青年世代自主美學鑑賞力,振興藝文產業之發展。文化部自115年起發放文化禮金(文化幣),適用對象擴大至13-22歲,每人每年發放1,200點,適用範圍包含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圖書、視覺娛樂、文創工藝等類型,例如看國片、看表演、購書、逛博物館、手作體驗等藝文消費。
三、凡符合前揭適用範圍及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無前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者;有實際從事藝文相關交易之自然人等資格之一,皆可申請成為合作之藝文消費點。
四、文化部特舉辦旨揭招商推廣說明會,將介紹文化幣使用系統、註冊及核銷等使用方式,並說明文化幣與電子支付合作說明。各場次說明如下:
(一)新北場:115年3月9日(一)下午2時至4時假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演講廳辦理。
(二)台中場:115年3月11日(三)下午2時至4時假本部文化資產園區衡道堂B05小禮堂辦理。
(三)高雄場:115年3月13日(五)下午2時至4時假亞灣新創園台中港及基隆港辦理。
(四)台東場:115年3月20日(五)下午2時至4時假臺東藝文中心B1會議室辦理。
五、各場次目前尚有名額,請惠予協助鼓勵業者踴躍參與,報名連結:https://seminars.tca.org.tw/D15o200238.aspx,檢附說明會宣傳圖卡2式(附件2)。
六、旨揭說明會將於文化部部YouTube專區辦理新北場次之現場直播,歡迎藝文業者線上觀看(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mocnews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