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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圖書館活動報名系統使用要點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9日館務會議通過

一、為維護新北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閱讀推廣活動報名秩序並保障參與讀者權益,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於所有透過本館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參與活動之讀者,並作為相關報名及取得參與資格之依據。
三、名詞解釋
(一)本館讀者:持有本館個人借閱證之讀者。
(二)正取者:正式錄取,擁有直接參與資格者。
(三)備取者:已列入候補名單,需待正取者取消報名始能遞補參與者。
(四)備取遞補正取:當正取取消報名時,由備取者依序遞補,取得正取資格。
(五)記點停權機制:為保障讀者參與活動之權益,本館讀者限定活動採記點停權機制,記點累積達一定額度,即暫停本館讀者限定活動的參與資格。
(六)本館讀者限定活動:熱門活動因投注較多資源辦理,為避免資源浪費,此類活動設定為本館讀者限定,需登入讀者帳戶始能報名,取消報名或未報到依記點停權機制辦理。
四、報名及報到流程
(一)讀者於報名頁面選擇場次進行報名,應詳閱使用條款與隱私政策並勾選同意,輸入報名資料後,始完成報名程序,由系統主動通知報名結果。若讀者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本館有權拒絕讀者使用系統之全部或部分服務。
(二)系統於活動前三天自動發送活動提醒通知信,正取者應準時於活動開始前至活動現場報到。為預留通知備取者參與時間,系統將於活動前二日關閉取消報名功能,正取者倘因故無法參與活動需取消者,最晚應於活動前三日登入系統帳號或來電通知取消報名。
五、備取遞補正取、活動異動及重要資訊等事項,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正確且可接收郵件之電子信箱。若讀者所留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本館不另行通知。
六、系統記點停權機制適用於本館讀者限定活動,正取者未取消報名且未報到累計達三次者,或取消報名累計達六次者,即達違規停權之條件,將自違規日之次日起,停止其活動報名權利九十天,期間內不得報名本館讀者限定活動,毋須報名開放自由參加或非本館讀者限定之活動不在此限。
七、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自動清除當年所有未達違規停權之次數紀錄,並於次年度重新累計起算。
八、報名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活動相關之身分識別、統計及分析用途,本館負有保護個人資料安全之義務。
九、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補充公告之。

發布單位:新北市圖(總館) 發布日期:2026-01-01 更新日期:2026-01-01 點閱次數:99
承辦館別:新北市圖(總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