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4年06月30日館長核定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09月18日館長核定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07月22日館長核定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05月17日館長核定通過
一、新北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加強閱覽座位之使用及管理,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二、本管理要點適用於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之閱覽座位(納入座位管理系統之座位及空間除外)。
三、本館閱覽座位採人工管理,由讀者自由入座,不得預佔座位。
四、本館每日不定時巡查設有編號之座位,經本館人員巡查認定佔位或記錄離座逾一小時未歸者,本館人員
有權清空座位並開放給其他讀者使用。
五、為使讀者公平取得座位,禁止放置物品佔位或撕毀其他座位巡查單,如有違反者,本館得取消使用該座
位之權利。
六、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若有遺失,本館不負保管之責。凡經清空與閉館後留置於館內之物品,將集中放
置於指定櫃檯,讀者應於開館時間內領回,三天內未取回視同遺失物處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1.視障專區、終身學習中心、兒童閱覽區之閱覽座位禁止自修,且應優先禮讓專屬該區身分讀者使用。
2.為維護館舍秩序,禁止於電話亭、知識方舟、影印室等非閱覽功能之空間從事閱讀或自修等行為。
3.禁止任意移動本館閱覽座椅、傢俱;未設置座椅之區域,禁止任意坐臥(脫鞋區除外)。
八、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本館閱覽服務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館長核定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